2005年10月18日,星期二(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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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信诈骗大量发生 警方一再发出警示
信息产业部将出台首部短信法规
据《法制日报》

  “黄金周”期间,北京警方接到1265件报案,几十人受骗,最大一笔损失为31万元
  北京市公安局10月11日披露:“十一”期间信用卡短信诈骗类案件突然大面积爆发,9月30日至10月7日,8天内110报警台共接到此类报警1265件,仅10月2日就接报88件。直至目前,警方仍然陆续接到许多信用卡短信欺诈报警。
  据北京警方介绍,目前上当受骗的几十人,年龄多在35岁至50岁之间,损失在几千元至31万元不等。9月30日19时许,事主赵某接到这样的手机短信后,按对方的引导在丰台区一ATM机上,以转账的方式将卡内资金转移到对方所说的账户上,结果被骗取人民币31万元。
  据了解,此类信用卡消费类型的短信诈骗最早于5月份出现在上海、厦门等东南沿海城市,然后是广州一带,9月上旬开始出现在北京。
  
  数十短信群发器一天骚扰几千人,诈骗模式共有4种,多人合作扮演银行、公安机关工作人员
  据警方透露,这伙短信骗子几乎都来自南方某地。他们购置短信群发器、手机和电脑等工具,把手机和短信群发器连接起来,以每天群发几千条的速度,随机向各号段的手机号码发送预制的诈骗短信。而手机号码都出自一本《全国手机号码资料簿》,400多页的书中收录着全国各省市的手机号段。
  当事主依据所留的手机号码跟对方联系时,其中一人假装银行工作人员表示事主的卡已被盗用,让事主打另一个“公安金融侦查科”的电话。第二个人冒充公安人员给事主“编号立案”,博取事主信任。第三个人则用电话遥控事主到ATM机进行转账操作。而所谓的网络保护账号都是犯罪嫌疑人事先用买来的假身份证在工行、招行等各大银行办理的银行卡账号。经过操作后,事主在银行卡上的存款便被划至犯罪嫌疑人的银行卡上。
  
  收到可疑短信不要直接回电,不要向他人透露银行卡账户信息,不使用有来电和去电显示的固定电话进行电话查账
  警方提示:如接到可疑短信应先到银行等金融场所核实短信内容,或拨打各个银行向社会正式公布的客户服务电话号码查询、核实消费情况。
  银行业务专家提醒,不要使用他人的手机拨打电话银行查询账户,也不使用有来电和去电显示的固定电话进行电话查账,这是因为银行卡账号、密码等信息会记忆在电话中。
  
  面对短信市场违规现象,信产部近期将推出首部短信法规《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运营商是否担责等成疑团
  信息产业部电信管理局沈泳涛告诉记者,在短信业务发展初期,服务违规现象并不多,有关部门对短信业务没有进行过多行政干预,而是希望短信行业通过自律求发展,但目前看来情况并不乐观,于是政府不得不出手整治。
  据沈泳涛透露,由信息产业部、公安部和国务院新闻办联合发布的我国首部短信法规《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将在近期出台。在此之前,信息产业部曾先后下发过《关于规范短信息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治理当前电信服务热点问题的指导意见》等文件,对各种短信陷阱和其他不规范电信业务进行整治。
  “以前的通知是一个指导性文件,新的规定是以法律的形式对短信息服务和使用行为进行规范,今年10月或11月将颁布这个规定。”沈泳涛称。
  如此大规模的手机短信诈骗,作为电信运营商是否应当承担责任呢?即将推出的短信法规对此是否会有明确规定?这些问题一时成了业界讨论的焦点。记者致电信息产业部等有关部门,均未得到明确回答。
  中国犯罪学研究会理事、南开大学法政学院教授刘士心则认为,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以及接受其委托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必须承担一定的旁听甄别义务和技术拦截义务。